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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康养联盟

悠悠旅居康养联盟团体标准2026版(1-2)前言总则

作者:悠悠旅居网 发布时间:2026-09-10 23:54:31


编号:T1.0/UULUJU-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悠悠旅居康养联盟牵头单位组织编制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联盟秘书处。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与效力定位


本文件确立悠悠旅居康养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会员单位在住宿旅居、康养理疗、成长教育、文旅风景、社群休闲、会务团建六大类服务中的统一规范,为会员单位提供可执行、可核验、可评价的行业标准,作为行业标杆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件为联盟团体标准。凡涉及行政许可、资质审批、安全标准等强制性要求的,均完整纳入且不得降低。本文件强制性条款的效力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性要求,侧重"全生命周期康养体验"与"服务价值交付"。


1.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联盟全部会员单位,覆盖A-F六大类、22个细分业态,具体见附录A。

本文件适用于服务全流程,包括预订、接待、服务交付、售后与评价各环节。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引用文件总目录见附录C。

•GB/T 41648-2022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GB/T 14308-202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39000-2020 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

•GB/T 17775-2024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38600-2019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 19079.19-2025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19部分

•LB/T 065-2019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

•SB/T 10851-2012 会议中心运营服务规范

•JGJ 450-2018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T/ZCTIA 005-2025

•T/CPPC 1110-2025

•T/CASE 005-2024

•DB44/T 2684-2025

•DB21/T 4139-2025

•DB64/T 1265-2025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发改规划〔2021〕1383号 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1.4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联盟会员单位:经联盟审核准入、签署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义务的服务机构。

•全生命周期康养体验:覆盖消费者出行前决策、旅途体验、居留期间、返程复访全过程的健康与康养服务体验。

•服务价值交付:服务实际交付结果与宣传承诺、既定标准之间的符合程度。

•场景化标签:以"痛点场景+价值承诺"命名、消费者可直观理解的服务层级名称。

•消费者反向校验:消费者以手机工具或感官对服务指标进行的直接验证。

•必达硬标准:以"必须/应"表述、可量化、可核验的强制性指标。

•官方等级对标:对应层级所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等级要求。

•森睡:联盟专属品牌表述,以"森睡即深养"为核心理念,涵盖睡眠环境、服务流程、调摄项目三个维度。

•联盟通用要求:覆盖某一类别全部业态的共性条款。


1.5 基本原则


联盟会员单位经营服务应遵循下列原则:

•诚信经营原则:宣传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人身财产安全优先原则: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应置于经营利益之上。

•生态可持续原则:经营服务应符合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要求。

•数字化隐私保护原则:消费者个人信息应遵循最小必要采集与安全存储。

•消费者知情权与自证权原则:消费者有权获知服务指标并以自测方式核验。


1.6 分类逻辑与用户决策锚定原则


•分类标签应采用"痛点场景+价值承诺"命名模式。

•分类维度应锚定消费者决策痛点,包括怕踩坑、怕图文不符、怕服务不对预期。

•每个层级应强制包含四大模块:核心适配人群、必达硬标准、官方等级对标、用户决策理由。

•每个层级应标注至少3项消费者可自测的体验核验点。


1.7 分级体系总体要求


•本文件废除纯管理式分级,包括白金、金、银及五星、四星等传统命名,全面采用用户场景化标签。

•各细分业态统一设三级分层;个别业态经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可设四级,其中A1度假民宿设四级。

•每个层级应同时满足:完全符合对应级别的官方评定硬指标;新增3-5项客户最关心但官方标准未覆盖的体验细则。

•必达硬标准应采用可量化、可核验指标,多用"应≥、应≤、必须";推荐性要求用"宜、鼓励"。

•每个层级应标注至少3项消费者可自测的体验核验点,工具与方法见附录B。


2. 通用基础服务规范


2.1 资质门槛


全部会员单位应取得营业执照及与其经营范围对应的行政许可,包括特种行业许可、消防验收、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养老类专项许可等;证照应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2.2 人员素养


•直接接触消费者的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应无犯罪记录。

•急救员持证率应≥30%。

•从业人员应完成岗前培训及年度考核。


2.3 硬件配置底线


•建筑及设施应符合JGJ 450-2018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应满足无障碍及适老化最低配置要求。

•应配置AED设备。

•消防设施应通过年度检测。


2.4 安全保障


•公共区域监控应覆盖并公示边界。

•突发事件应执行30分钟应急响应机制。

•应制定自然灾害撤离预案。

•大型活动应履行安全许可报备。


2.5 数字化与隐私护城河


•个人信息采集应遵循"最小必要+定时清除"原则。

•数据采集前应告知并取得消费者同意。

•监控范围与隐私边界应公示。


2.6 绿色环保底线


•应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应实施能耗监测。

•垃圾分类达标率应≥95%。

•宜实施绿色采购。